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进出管控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与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12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人员、车辆进出校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严格管控进入校园人员和车辆,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严格检查车上人员、随车物品、车辆后尾箱。
二、人员入校规则
所有人员一律凭证件,并测体温(不超37.3度)方可进入校园,同时需出示穗康小程序健康申报或者学校企业微信号内健康申报凭证(学校在编教职工必须在学校企业微信号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
(一)大学城校区
1、学校教职员工凭校园卡进入校园,三家附属医院职工凭医院工作证进入校园。(原则上3月2日前教职员工不返校上班,确有工作需要,须经学校审批方可入校。)
确有需要回校上班工作人员申报审批流程:由单位提出申请(人员信息名单填写表格可在保卫处网站上下载),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相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干部报组织部、其余人员报人事处),再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保卫处执行。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办单位将名单发保卫处执行。
2、留校学生凭校园卡进入生活区,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教学区,须经学校批准方可进入。
确有需要回教学区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的留校学生申报审批流程:经办单位提出申请(人员信息名单填写表格可在保卫处网站上下载),同时附上学生本人申请书(研究生需导师加具意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相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批(研究生报研究生院、本专科生报学生处、境外生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再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保卫处执行。
3、校外人员因公务进校必须经学校批准,凭身份证,并在校园门岗登记相关信息之后方可进入校园。
申请流程:由校内各经办单位上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报保卫处执行,经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审核加具意见。
(二)三元里校区
1、学校教职员工凭校园卡进入校园(原则上3月2日前教职员工不返校上班,确有工作需要,须经学校审批方可入校。)
确有需要回校上班工作人员申报审批流程:由单位提出申请(人员信息名单填写表格可在保卫处网站上下载),通过协同办公报相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干部报组织部、其余人员报人事处),再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保卫处执行。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办单位将名单发保卫处执行。
2、三家附属医院职工凭医院工作证进入校园,医院职工不能穿白大褂进入校园。
3、留校学生凭校园卡和保卫处发放的防控期间临时出入卡进入校园。
确有需要回教学区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的留校学生申报审批流程:由单位提出申请(人员信息名单填写表格可在保卫处网站上下载),同时附上学生本人申请书(研究生需导师加具意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相关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批(研究生报研究生院、本专科生报学生处、境外生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再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保卫处执行。
4、后勤管理处自聘员工(含幼儿园)凭广东省居住证(地址必须为广州市机场路12号大院)进入校园,其余人员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到保卫处办理防控期间临时出入卡,凭保卫处发放的防控期间临时出入卡和身份证进入校园。
5、校外人员因公务进校必需经学校批准,凭身份证,并在校园门岗登记相关信息之后方可入校。
申请流程:由校内各经办单位上保卫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报保卫处执行,经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审核加具意见。
6、校内在建项目施工人员需经学校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施工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施工出入证,凭施工出入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
7、校内小区住户及家属(含一附院小区、租户)、商铺从业人员凭保卫处发放的防控期间临时出入卡和身份证进入校园,校内小区住户及家属身份证上地址为广州市机场路12号大院的,则仅凭身份证可以进入校园。
8、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探亲访友,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处批准,由被探望亲属持本人证明(证件)到校门口对接,经实名登记方能进入校园。
9、防控期间临时出入卡由保卫处负责办理、发放和管理。
三、车辆入校规则
1、车辆进校必须检查车上人员、随车物品、车辆后尾箱。进校车辆在接受门岗检查时请停车、摇下前后座车窗、打开后尾箱。
2、校外车辆一律禁止入校(含快递、外卖等)。
3、因公务来访车辆进校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在校园门岗登记相关信息之后方可进入校园。申报流程同校外人员因公务进校一样。
四、其他要求
(一)进校人员、车辆需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堵塞校门、消防车道。
(二)违反有关规定的,执勤部门视情形通报所属部门、学院、单位、纪委、政府部门处理。
(三)按政府规定尚在隔离期内的任何人员禁止出入校园。
(四)出入校园人员,请按政府规定带好口罩。
(五)凡需进出校园的人员(包括小区居民),请按广州市政府规定,提前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主动申报登记人员信息。同时,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710696143
附件1教职工因公务需要进校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留校学生因公务需要进教学区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校外因公务需要进校人员信息登记表
保卫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