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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五类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点击:[]

各学院、党政职能部门:

近期,为整治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市公安等部门正在开展“五类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校大学城校区师生拥有“五类车”约90本学期初,我校有一名学生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以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

随着整治“五类车”联合行动的逐步深入,保卫处在校园例行巡查中发现有个别使用“五类车”的学生在宿舍私自存放汽油,短短十天内共收缴汽油7桶。学生宿舍空间狭小,人员密集,在宿舍私自存放汽油存在极其严重的消防隐患,且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严重威胁校园安全。

为保障校园安全,配合公安部门的专项行动,学校将于近期对校内“五类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具体通知如下:

1.校园内禁止使用、停放“五类车”。现已购买并使用“五类车”的师生,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两周内,将车辆自行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的车辆,学校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2.校内任何区域严禁私自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者必究。

希望各学院、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将本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师生,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请各位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驾驶、不乘坐“五类车”。

            保卫处、学生处

             201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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