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各毕业班:
2011届毕业生统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已办理完毕,请各毕业班级即日起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到保卫处综合科(办公楼309)统一领取。
尚未交户口迁移证工本费的班级,在领取时一并缴费。(收费标准:迁移地址为广州市外的(花都区、番禺区除外),按公安机关规定统一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人。)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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