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首页  机构职责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最新通知  武装专栏  工作动态  安全警示  表格下载  校园警情 
快速通道:
广州金盾网 | 南粤网 |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通知公告
最新信息
·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2...
· 校卫队员李福同志在“广州街坊”群...
· 直属保卫处(武装部)党支部召开“...
· “119”消防安全宣传展
· 女子防身术,安全自己护
· 坚守岗位一线,全力抗击“山竹”
· 梁沛华副校长亲临一线指挥防御台风...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6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除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外,户口在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各毕业班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户口去向表》,经本人及辅导员签名确认,盖章后于612日前将纸质版交保卫处综合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310房),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黄丹丹公文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所填内容须一致,表格上交后,将不再做任何修改)。

3.户口迁移证各班级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丹丹,联系电话:39356111

                           

《毕业生户口去向表》填写说明

1办理户口迁出的,在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内填写具体的入户地址(务必填写清楚,具体到落户地址的门牌号或房号)。

2升学继续在本校读硕、博,需保留户口的,在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内填写: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3办理暂缓就业的,在暂缓就业一栏内打“”。

4学制有变动的,请各辅导员老师在表格“备注”一栏填写变更后的学制及毕业时间。

5、《毕业生户口去向表》中“户口迁移地址、联系电话”两项必须核准清楚,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纸质版须由辅导员签名,盖学院公章后交保卫处综合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310房)。

6、办理暂缓就业满2年,未办理户口迁出的,将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统一迁出。

7非本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无需填写《毕业生户口去向表》。

保卫处

                            201666


上一条:关于6月15日大学城校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的提示 下一条:关于停止借出2016届毕业生户口卡的通知

关闭

广州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