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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7-01  点击:[]

 保卫处处长:官坤祥

 保卫处副处长:黄新洪

 保卫处副处长:林洲

(一)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正常的校园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制定和完善校内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制度;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

2.负责政治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学校开展反动活动;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4.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负责校内停车场管理工作以及车辆收费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5.负责校园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和完善消防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员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8.负责学校户籍管理工作,做好师生集体户口管理。

9.负责学校教职员工(含附属医院)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卫队的管理及物业公司安保项目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11.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学校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密切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联系,完成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有关任务。

15.指导学校附属医院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和上级军事部门指导下的人民武装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学生军事训练,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大学生征兵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联谊活动。

4.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应的动员准备工作。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6.负责国旗护卫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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